觅睿科技“纽带式”股权激励:“房二代”员工离职后仍持股,旗下企业成第一大外协供应商|读懂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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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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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2025-12-24 22:11:06
本文由时代商业研究院发布 撰稿人:彭元重
来源 | 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 | 彭元重
编辑 | 郑琳
在同行IPO遇阻的背景下,同样倚重外协生产的觅睿科技(全称“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能否成功闯关?
2025年12月4日,觅睿科技通过上市委审议,计划登陆北交所。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网络摄像机及物联网视频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时代商业研究院观察到,觅睿科技的生产环节对外协加工依赖度较高。在其招股书所列的四家可比公司中,有三家以自主生产为主。而与其生产模式极为相似的另一家同行,则在提交注册约一年后主动撤回了申请。
值得留意的是,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觅睿科技的第一大外协供应商由一位前员工实际控制。此外,公司还向该员工关联企业租赁了大量房产,且该员工离职后仍持有觅睿科技股份。这些情况引发了北交所对相关交易真实性及公允性的问询。
12月15日及22日,时代商业研究院就**外协生产模式**、**与前员工的合作关系**等问题向觅睿科技致函并尝试电话沟通。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外协生产依赖度高,类似同行曾撤回申请**
据招股书披露,觅睿科技主要采用ODM(原始设计制造商)模式,产品生产涉及PCBA(印刷电路板组装)贴片和成品组装测试两大环节。除少量成品及样机组装自主完成外,报告期内,其模组贴片工序全部委外,成品组装工序亦有约八成依赖外协。
对此,北交所在首轮审核问询中,要求公司说明外协加工规模远高于自主生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具备独立生产相关能力,以及对业务完整性的影响。
觅睿科技在回复中称其高比例外协符合行业惯例,并列举了四家可比公司。然而,其中三家仅在产能紧张时部分工序委外,与觅睿科技全流程依赖的模式存在区别。
另一家同样以外协为主的深圳市睿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睿联技术”),在创业板IPO过程中也曾因外协占比过高被问询。深交所官网信息显示,睿联技术于2023年初过会,但此后未能获批文,最终选择撤回申请。
在第二轮问询中,北交所继续要求觅睿科技进一步解释ODM业务以外协为主的合理性及行业可比性。
公司在二次回复中,补充引用了石头科技(688169.SH)、龙旗科技(603341.SH)等消费电子行业ODM企业作为案例,试图说明其模式的普遍性。
但需指出的是,石头科技早在2022年已立项自建工厂,并于2023年投产。而龙旗科技在2022年上半年的外协产量占比约为30%,且近期有投建自有工厂的计划。
**生产高度依赖外协,可能带来产品质量与交付稳定性的潜在风险。**
首轮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觅睿科技曾因外协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少量退货。公司还与部分规模较大的外协商终止合作,其中有的供应商是中途转型进入摄像头制造领域,并在转产后迅速承接了觅睿科技的订单。
此外,当被问及未来是否会将外协环节纳入自主生产时,觅睿科技明确表示暂无此计划。本次IPO募资用途也指向总部基地、品牌及研发中心建设,而非像安联锐视(301042.SZ)、奥尼电子(301189.SZ)等同行那样用于扩大自有产能。
**前员工离职后仍持股,其关联企业稳居第一大外协商**
在众多外协供应商中,第一大供应商杭州华宇智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宇智迅”)的背景尤为特殊。
首轮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各期,觅睿科技向华宇智迅采购的加工费分别为1619.24万元、1890.48万元、1606.75万元和853.03万元,占各期外协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56%、35.38%、30.01%和37.43%,始终位列第一。
然而,问询函揭示,华宇智迅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郁华炜是觅睿科技的前员工。报告期内,华宇智迅超九成业务来自觅睿科技,其办公地点与觅睿科技相距不足三公里。
问询函还透露,觅睿科技初创期曾向郁华炜及其父亲控制的杭州华宇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下称“华宇健身”)租赁房产用于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仍向华宇健身租赁大量生产厂房,用作自产组装线和仓库。
另一个关注点是,根据首轮问询回复,2019年,郁华炜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觅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睿觅投资”)间接持有觅睿科技0.167%的股份。2020年6月郁华炜从公司离职并加入华宇智迅,但其在睿觅投资的股权激励份额得以保留。
巧合的是,郁华炜离职的次年(2021年),觅睿科技减少了向原第一大外协商的采购,华宇智迅随即跃升为新的第一大外协供应商。
**上述种种关联显示,觅睿科技与前员工郁华炜控制的企业合作紧密,关系非同寻常。**
北交所在首轮问询中,要求公司说明华宇智迅成立不久即成为第一大供应商的合理性,以及郁华炜离职后仍保留股份的原因。
觅睿科技回复称,华宇智迅自成立初期便开始承接公司组装工序的外协业务,合作基于正常商业考量,并非刚一成立就成为最大供应商。对于保留股份,公司管理层是基于郁华炜的入职年限和历史贡献做出的决定。
但在招股书及问询回复中,觅睿科技并未披露郁华炜具体的入职时间、职务以及任职期间的具体贡献。
关于郁华炜获取并保留股权激励的合理性,时代商业研究院曾向公司证券事务部询问,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觅睿科技同时表示,华宇智迅的加工费与其他外协厂商相比无明显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对于华宇智迅客户高度集中的原因,公司解释称,为确保外协厂商的配合度与管理便利,其有意避免将委托生产业务过度分散。同时,现有业务已基本满足华宇智迅的产能需求,使其无暇开拓新客户。
由此可见,觅睿科技未来很可能与前员工控制的华宇智迅维持长期深度合作。
(全文2718字)
**读懂IPO|从代工厂向品牌商转型,觅睿科技销售费用率已升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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