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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集团就“南极磷虾油”致歉:责令涉事主体按要求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 新闻
  • 202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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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5-12-21 14:06:34
红星资本局12月20日讯,今日上午,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同仁堂集团”)对外发布致歉声明。声明表示,就近期引发关注的“南极磷虾油”相关舆论,集团高度重视并深感痛心,对由此给消费者带来的权益损害,向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北京同仁堂集团已启动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并迅速落实以下举措: 一、派遣专项工作组赶赴四川,对涉事产品进行彻底核查,坚决追查到底。 二、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即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立即下架相关产品,并严格依照监管部门要求,依法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三、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责任。对其擅自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健康药业等单位在经营、管理、监督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启动问责,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同仁堂集团同时表示,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品牌管理责任,后续将推进以下工作: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展开拉网式检查;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整顿“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不规范等行为,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明确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引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购买渠道。 12月20日,红星资本局尝试联系四川健康了解情况,截至发稿电话尚未接通。 此前,12月11日,上海市消保委发文指出,一款标注“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在宣传页面中声称“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1粒≈100只磷虾”,其标识磷脂含量为43%,但实际检测结果显示该产品磷脂含量为零。 12月15日下午,上海市消保委就北京同仁堂南极磷虾油相关问题,正式约谈了该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 生产商哈博药业在约谈中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四川健康定制采购,采购价格显著低于市场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四川健康要求制作,全部产品均供应给四川健康进行销售。 哈博药业承认,在生产过程中并未添加其所宣称的“南极磷虾油”。经销商四川健康则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卸责任,称对产品涉嫌造假一事不知情,与己无关。 同日,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已立即责令四川健康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展开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公开资料显示,同仁堂品牌创立于1669年。1992年,北京同仁堂集团组建成立,并于2001年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目前,集团主营业务为中成药的生产与销售,具备从中药材种植、加工到研发、生产、物流配送、批发零售的完整产业链,旗下拥有同仁堂(600085.SH)、同仁堂科技(01666.HK)、同仁堂国药(03613.HK)三家上市公司。 据了解,同仁堂集团下设七个子集团、两个院及多家直属子公司。此次涉事的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为集团七大子集团之一。 12月17日晚,同仁堂(600085.SH)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报道中提及的四川健康药业任何股权或投资权益。公司药品均为自主生产,不存在委托第三方生产的情况。“同仁堂”商标及“同仁堂”“北京同仁堂”字号的所有权归属于北京同仁堂集团。集团有权将相关商标、字号授权给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使用。 截至12月19日收盘,同仁堂股份股价报32.42元/股,总市值约445亿元。 红星新闻记者 蒋紫雯 编辑 陶玥阳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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