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乱收费”等四类问题,司法部明确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IC供图
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人民法院认真审查涉企刑事案件,认定69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积极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88人。
2025年5月22日,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目标明确,就是聚焦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认定69件涉企刑事案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
在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方面,廖向阳介绍,人民法院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界限,认真审查涉企刑事案件,认定69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积极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88人。
判决政府部门补偿企业800余万元
廖向阳称,人民法院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行政案件,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乱查封现象,依法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2025年5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某房地产公司诉当地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允诺补偿案中,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判决政府部门向企业支付800余万元补偿,促推政府部门守信践诺,确保企业权益依法受到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涉企行政强制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示范推动各级法院加强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焦点
如何平衡“强化执行力度”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最高法:对困境企业应保障其“造血”能力
法院执行中,如何平衡“强化执行力度”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之间关系?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回应南都N视频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有发展前景、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不是简单地“一封了之”“一拍了之”,而是优先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法院监督下继续使用被查封的厂房、设备进行生产,保障其“造血”功能。
王富博介绍,过去,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对执行工作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如何更快更多地执行到位。如今,随着经济高质量发展理念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深入推进,当事人和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期待已不仅是“高效兑现”,更要求“规范文明”,力求在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牢固树立“文明执行”理念。人民法院把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贯穿执行全过程,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利益平衡点,对于有发展前景、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不是简单地“一封了之”“一拍了之”,而是优先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法院监督下继续使用被查封的厂房、设备进行生产,保障其“造血”功能,为企业脱困再生、重返市场创造条件。例如,江苏高院全面推广电子封条等物联网设备,创新执行监管、执行管理人等措施,适用“活查封”“活扣押”“活冻结”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帮助企业得到“喘气”“回血”的机会。
二是精准运用分级分类惩戒与信用激励修复机制。对于因宏观经济调整、行业政策变化等导致履行困难的企业,在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审慎适用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对已被纳入名单但积极履行、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建立高效的信用修复通道,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商业信誉和融资能力。例如,山东日照中院联合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出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意见》,完善信用信息、修复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被执行企业自动履行义务。
三是创新完善多元财产处置机制。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特别是分期履行、债转股、引进第三方融资盘活资产等创新型执行方案,力求共赢。在财产处置环节,通过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法院监督下自行处置财产、帮助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市场化手段,最大限度提升财产处置效果,既保障债权人利益,也尽力维持被处置资产的整体运营价值和职工就业稳定。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与权利保障,确保执行权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严格规范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处置程序,坚决杜绝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畅通涉企执行案件申诉渠道,及时依法审查处理当事人、案外人提出的异议。加大交叉执行力度,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可能的执行案件,依法交叉异地执行,破除金钱、关系、人情干扰。例如,广东高院深化交叉执行机制,筛选涉企终本、二年以上长期未结、信访、涉民生、行政机关欠债等案件2批共8万余件交辖区法院进行交叉执行审查。
如何依法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最高法:将建错案成因通报制度
在依法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方面,人民法院将如何发力?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董朝阳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会上介绍,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
目前,涉企产权刑事冤错案件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已经建立,人民法院着力在进一步落实和健全上下功夫。一是健全甄别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诉权,探索采取公开听证等方式审查申诉案件,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沟通联系,不断拓宽错案线索发现渠道。二是健全纠正机制,加大上级法院提审力度,推行指令异地复查、异地再审模式,对指令再审、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加强再审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健全恢复机制,对可能改判无罪的案件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纠错后,及时明确责任、返还财产,全力帮助企业恢复经营。
同时,坚持纠防结合,从源头预防错案发生。一是加强对下指导,通过在案例库中增加涉企产权刑事再审案例入库率、在法答网上解答涉企产权刑事再审相关问题等方式,提供具体指引。二是提升司法能力,举办全国刑事审判监督培训班,通过案例教学等方式,切实提高政策把握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三是建立错案成因通报制度,在纠正个案的同时,深入剖析其产生原因和经验教训,并向全国法院通报,实现“纠正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推动涉企执法司法更加严格规范。
采写:南都记者 刘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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