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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账余额可跨省给家人用了

  • 新闻
  • 2026-01-11
  • 4
  • 更新:2026-01-11 02: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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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地域限制,跨省共济正让更多“沉睡”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

为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1月9日发布通知,加快实现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支持近亲属就医购药、参保缴费。

跨省共济,简单来说,就是参保人个人账户的钱能跨省让家人使用,比如在外务工的人,可以跨省让老家的亲人使用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此次文件发布对推动跨省共济政策落地、实现更大范围共济,有着积极意义。

5年累计共济超7.8亿人次

国家医保局介绍,中央相关文件提出要健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使用功能。前期,国家医保局指导各省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已彰显成效,5年来累计共济超7.8亿人次,金额超1000亿元。同时,指导试点省市探索开展跨省共济,337个统筹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并实现跨省共济。

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为解决群众跨省共济的需求,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优化跨省共济政策,实现更大范围的共济,让群众更加高效、便捷地享受跨省共济的改革红利,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通知》。

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国家医保局介绍,《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跨省共济关系的管理。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二是明确跨省共济资金的使用范围。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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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开展跨省共济资金清算的管理。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产生的费用按月全额清算,参照跨省异地就医清算流程,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可依托预付金保障清算时效,资金规模动态调整。

四是强调做好共济工作的要求。各级医保、财政部门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同监管,完善信息系统对接以实现业务、资金、信息流一体化,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升群众获得感。

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有效减轻

《通知》进一步优化了原本的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通过共济的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仅可以在省内,还可以跨省给家人用,将“沉睡”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

跨省共济将让异地工作的子女可更便捷地以个人账户资金支持家人的医疗与参保支出,有助于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提高,促进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解读

哪些人可成共济对象?

《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作为被共济人,近亲属应是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参加的可以是职工基本医保,也可以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当共济人或被共济人的医保关系发生终止、跨统筹地区转移等变动时,共济关系自动解除。  

共济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通知》,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也可以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长期护理险的个人缴费。 

共济人如何使用账户?

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医保基金不得实际拨入个人医保钱包,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也就是说,相应额度的资金在个人账户中“被冻结”。共济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将返还共济人的账户,共济人可以继续使用相应额度的资金。  

跨省共济如何清算?

在清算方面,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产生的费用按月全额清算,参照跨省异地就医清算流程,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可依托预付金保障清算时效,资金规模动态调整。

日前召开的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明确,将全面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随着跨省共济政策的逐步落地,这份跨越山海的保障,将让每一份牵挂都有依托,温暖异地相守的家庭。  

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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