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首席分析师为上市公司写研报,收“好处费”18万元被判刑】12月24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上海某券商分析师有偿撰写研报,收取“好处费”18万元,目前已被判刑。经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4月,被告人邹某、程某接受宋某甲(另案处理)请托,利用被告人邹某时任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权,为某公司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利通电子,603629.SH)撰写研究报告,以增加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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