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负责人受贿逾540万,中信建投又栽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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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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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2025-12-24 12:54:32
据媒体报道,中信建投(股票代码:601066.SH)债券承销部原执行总经理、江西区域负责人房蓓蓓,因在“19路劲01”公司债发行过程中违规收受返费,已被法院以受贿罪定罪。
12月5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调查显示,房蓓蓓在此类业务中收取的返费累计超过540万元。
公开资料表明,房蓓蓓于2015年入职中信建投,至2022年已晋升至执行总经理,负责江西区域相关业务,成为投行部门的核心人员之一。
然而,一笔2019年承销的公司债券,使其职业生涯在2024年出现重大转折。
与此前中信建投原投行委执行总经理杜鹏飞突击入股案件相似,房蓓蓓此次也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该案件线索来源于2024年审计署对中信集团系统的审计工作,随后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事件背景是,2019年9月,路劲地产面临约15亿元存量债券集中回售的压力,急需发行新债以偿还旧债,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
当时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收紧,市场信用环境也明显趋于谨慎。尽管“19路劲01”债券已获批准发行,但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市场认购意愿较低。
最终,该期债券15亿元的发行规模中,仅实现约3.5亿元的市场化销售。
在正常销售遇阻后,房蓓蓓协调引入了上海守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通道机构,完成了剩余11.5亿元规模的“代投代缴”操作。
此类操作实质上是通过“自发自买”的方式,制造出债券全额认购的假象。
债券上市流通后,她又持续为相关持仓寻找接盘资金,并在此过程中与资金中介建立了利益联系。
据知情人士透露,房蓓蓓最初接触的一名福建资金方背景较为复杂,曾因绑架等罪名被判刑12年。
该资金方为路劲地产方面撮合了约7亿元资金,但提出在债券票面利率之外,额外收取年化4%的返费。
交易完成后,超过千万元的利差收益在资金方、房蓓蓓及中间人之间按大致“4:3:3”的比例进行分配,房蓓蓓由此获得返费440余万元。
2019年12月前后,她又另行促成1亿多元资金对接,再次收取约100万元返费。
类似操作在当时的债券市场中并非孤例,但房蓓蓓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则源于审计工作的深入。
随着2024年审计署对中信集团的审计推进,相关问题线索被集中发现并移送司法部门。
2024年10月,房蓓蓓与中信建投另外两名核心业务人员先后被采取留置措施。
今年4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0月,一审正式开庭。
本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从立案到宣判,司法程序推进速度显著加快,反映出近年来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强化的监管趋势。
值得关注的是,案发时房蓓蓓并非中共党员,职级为D级,属于市场化招聘的业务岗位人员。
其本人及辩护律师均围绕这一身份特点进行辩护,主张其不应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应适用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然而,一审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认定房蓓蓓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这一关键认定,直接影响了案件的法律定性及量刑档次,也成为本案最具争议性与警示意义的焦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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