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首年就财务造假,诺泰生物及实控人等被罚7620万元,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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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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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2025-12-20 10:44:59
红星资本局12月18日消息,一家科创板医药外包企业ST诺泰(688076.SH)在上市首年便策划了业绩造假,并凭借粉饰后的报表成功再融资4.34亿元,上演了一出“铤而走险”的戏码。
12月17日晚间,ST诺泰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违法行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等6名责任人被证监会合计处以7620万元罚款。
**造假手法曝光:**
**“技术转让”与增资构成资金闭环**
根据证监会调查,ST诺泰主要涉及两项违法事实: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具体而言,2021年12月,ST诺泰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了一项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并于当月28日确认了3000万元业务收入。
然而调查发现,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没有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与此同时,ST诺泰正在策划对浙江华贝进行增资。浙江华贝向ST诺泰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源正是ST诺泰提供的增资款。
证监会认定,这项技术转让业务并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操作导致ST诺泰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此外,由于前述财务造假行为,ST诺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记载,导致事态升级。
2023年12月21日,ST诺泰披露可转债发行结果,共募集资金4.34亿元。2024年10月24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基于以上两项违法事实,证监会对ST诺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赵德毅与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合计被罚1800万元。此外,金富强、童梓权、谷海涛、徐东海等时任高管也一同受到处罚。
此前,诺泰生物在申辩中提出三点理由:一是技术转让与增资属于两个独立交易,不存在因果关系;二是技术转让具备真实交易背景与商业实质;三是对浙江华贝的增资出于商业判断,价格经谈判确定。
对此证监会指出,两项交易在发生时间、资金流向及金额等方面关联紧密,整体形成资金闭环,商业逻辑存在明显异常,技术转让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部分高管曾以“非会计专业人士,信赖中介机构判断,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为由申辩,但证监会明确回应:未直接参与、非专业背景、信赖中介机构等理由不能作为未勤勉尽责的免责依据。
**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
**五年内不得再融资**
公开资料显示,诺泰生物成立于2009年4月,总部位于杭州,于2021年5月在科创板上市。
在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GLP-1类减肥药备受关注的背景下,诺泰生物因拥有多肽原料药曾被视为热门减肥药概念股。公司也已布局多肽制剂领域,并于12月8日宣布其2.2类新药司美格鲁肽片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该产品拟用于减重。
值得注意的是,同在12月17日晚,上交所也对诺泰生物及相关责任人下发了纪律处分决定。
上交所对公司及6名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认定赵德中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年内不受理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同时,五年内不受理ST诺泰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这意味着,ST诺泰在五年内将无法进行再融资。
此前在2025年7月19日,ST诺泰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时曾表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财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归母净利润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
截至12月18日收盘,ST诺泰股价微跌0.44%,报38.38元/股,总市值约121亿元。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编辑 侯春萍
综合公司公告、第一财经、上海证券报、每日经济新闻等 审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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