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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拟撤销监事会,监事长王立雄转任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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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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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5-12-22 06:10:30
在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后,上市银行纷纷优化治理结构,杭州银行也于近日完成了人事与治理架构的重要调整。 根据杭州银行12月17日发布的系列公告,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同时,监事长王立雄因岗位变动,辞去了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职工监事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王立雄辞任后将继续担任该行党委委员。另一则公告显示,董事会已聘任王立雄为副行长,其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核准。作为银行业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士,王立雄的职业经历覆盖了该行多个核心业务部门及管理岗位。 **王立雄获聘为副行长** 公开资料显示,王立雄生于1972年11月,拥有项目管理硕士学位,是一名高级经济师。他曾历任杭州银行保俶支行副行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萧山支行行长,公司业务总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上海分行党委书记、上海分行行长等重要职务。 2017年,王立雄被任命为杭州银行副行长;2023年,他转任监事长。此次职务调整标志着他将重返经营管理核心层。截至公告日,王立雄持有杭州银行71.736万股股份,并将依法合规管理所持股份。 杭州银行在公告中充分肯定了王立雄在监事长任内的工作,称赞其恪尽职守、勤勉务实,有效推动了监事会监督体系化建设,创新了监督方法与工具,在战略执行、高管履职、财务管理、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的监督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完善公司治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监督基础。 目前,包括王立雄在内,杭州银行共有7名副行长,行长职位暂时空缺。其余6名副行长为李晓华、陈岚、李炯、潘华富、张精科、章建夫。2025年4月,虞利明因个人原因辞去副董事长、行长等职务,经董事会审议,由董事长宋剑斌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代职期限至新任行长资格获监管核准为止。 **计划取消监事会设置** 与人事变动同步,杭州银行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将在后续股东大会材料中详细说明。据不完全统计,自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生效以来,已有超过20家银行启动了撤销监事会的程序。 这一系列调整源于新公司法的实施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引。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在董事会中设立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原属监事会的职权,从而不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依照公司章程,在董事会内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责,不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这一修订与公司法保持一致,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保留监事会或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总体而言,此举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公司治理的灵活性与效能。 对于计划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职责的机构,原外部监事能否转任独立董事的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在执行《通知》过程中,金融机构取消监事会后,若原外部监事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可依照独立董事的选任程序转任。但原任外部监事与转任独立董事的累计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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